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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严打非法捕捞行为 使用禁用渔具将重罚

发布时间:2016-11-29 09:11:06 
  海口严打非法捕捞行为使用电拖网等禁用渔具将重罚

  记者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了解到,为切实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口市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海口市将管辖海域内对使用电拖网、定置网、“绝户网”、“火车笼”以及其他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凡在海口市管辖海域内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严格遵守捕捞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核准作业方式进行捕捞生产。”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支队长冯所军告诉记者:“我们早就向社会通告,使用禁用捕捞渔具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须在10月1日前,自行拆除、销毁禁用捕捞渔具。10月1日后,凡是被查实仍然使用上述禁用渔具的,渔业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开展禁用渔具专项整治行动,是渔业执法部门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监管手段。“群众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可向市和区里的海洋和渔业部门进行举报,对群众提供的线索,执法部门将安排专人及时进行受理。”冯所军说,希望大家行动起来,一起守护海口的渔业资源。